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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孝利新曲涉嫌剽窃布兰妮歌曲
来源:网络 作者:佚名 点击: 更新时间:2006-3-26 1:26:23 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李孝利歌曲引发了与美国流行歌曲相似的剽窃争议,原作著作权方表示,我方认为有剽窃的部分。最近原作作曲家们对陷入剽窃布兰妮歌曲《Do something》风波的李孝利第二张专辑主打曲《Get ya》发来意见说:“我方认为有剽窃的部分。”虽然国内歌坛不时出现剽窃争议,但原作作曲家正式表态,还是第一次。

    在国内负责管理《Do something》著作权的Universal Publishing Korea总经理曹圭哲(音译)23日表示:“不久前我将《Get ya》发给了《Do something》的著作权签约公司、瑞典的MURLYN SONGS,该公司与4名原作作曲者中的3名进行了讨论,之后回复说《Get ya》受到了《Do something》的相当影响,我方认为也存在剽窃部分。”

    目前我国在剽窃方面没有标准,如果原作者提起诉讼,法庭判定是否属于剽窃。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,公演伦理委员会还曾制定了剽窃标准,即“2小节(8句)以上的音乐格调相同既为剽窃”。但随着委员会的解散,相关规定也自然失效了。

    曹圭哲说:“MURLYN SONGS方面还表示,有必要的话,可以委托韩国国内音乐学者对曲子进行分析。希望Universal Publishing Korea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。”

    曹圭哲说“我首先会和《Get ya》的作曲者金道铉(音译)面谈,寻求解决办法。如果谈不拢,也不能排除起诉的可能性。”

    《Get ya》上月9日问世后,就引发剽窃争议,李孝利在记者会上解释说:“与《Do something》相比,《Get ya》的歌曲、节奏、音调各方面全都不一样。”

    李孝利的经纪公司DSP娱乐方面表示:“只因为曲子的一部分类似,就硬说是剽窃,不能认同这种说法。Universal Publishing Korea方面还没有就此问题正式通知我方。


星闻录入:尘土飞扬    责任编辑:尘土飞扬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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